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暖气费滞纳金的收取标准进行明文规定,一般来说各个地区会出台各自的规章政策。以黑龙江为例,对用户逾期不交暖气费的,供热单位会发出催缴通知,如果用户受到通知后15日依然不缴纳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用户拒不交纳热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供热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取暧补贴既没有法定标准,也没有国家标准,具体可以到当地政府咨询。
一般情况下:
1、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2、事业单位中按规定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正教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1500元。副教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1100元。讲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900元。助理及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4、离退休人员按照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技术职务,比照在职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补贴。
5、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工人,每人每年按700元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简单讲,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