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档案政审是指通过审查被任命、选调或聘用人员的各种档案材料,对其身份和德、才、能进行全面考察和分析,核实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是否符合招聘标准和条件的一项制度。在人力资源局的招聘、录用、职务晋升等活动中,档案政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有效地防范和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从而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档案政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政治素质审查。要求候选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道德品质审查。要求候选人具备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勤奋敬业等良好的品质;3、业务能力审查。要求候选人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可以胜任工作任务。在进行档案政审过程中,人力资源局需要根据招聘条件和标准,对候选人的各种档案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估,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和评定,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