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由失踪人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自愿担任;如果没有上述人员或者他们没有代管能力的,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指定财产代管人。
一、欠债跑路家里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欠债跑路家里人的后果:债权债务纠纷,债务人的家人是没有义务代替其承担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再向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请求清偿债务。法律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债务人逃逸不还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逃逸,长期联系不到的话,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失踪人口的财产应当由其父母、配偶或者关系亲密的亲属或朋友代为保管。失踪人所欠的债务、税款等其他需要失踪人支付的款项,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债务人也需要有自己的考量,不要盲目的将钱借给别人,不然自己吃亏了也会产生巨大的法律后果。
三、未成年子女继承的遗产由谁继承和个人继承?
未成年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的代管人为法定监护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