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得提起代位诉讼的条件有债权人的债权不是到期债权,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不是合法有效的或者债务人没有可以执行的债权等,债权人的代位权应当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_x000D_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_x000D_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_x000D_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