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各级委员会(如人大、政协等)中,为了保障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般都会设立候补委员。委员是委员会的正式成员,负责参与委员会的决策和政策制定。候补委员则是备选人员,只有当某个委员辞职或者离开委员会时,才会由候补委员替代担任委员职务。委员和候补委员在权利和义务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委员可以享受一些特殊待遇,比如可以优先参加一些重要会议和活动,同时也需要承担更多的工作和责任。而候补委员的权利相对较少,主要是在委员空缺时替代担任委员职务,同时还需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准备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候补委员在正式担任委员职务前,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查和考察。一般来说,候补委员需要通过相关考试或者面试等环节,才能成为合格的委员。在委员会中,委员和候补委员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地位,他们共同参与决策和政策制定,为社会和人民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