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此前,每个月1日至5日由社保局向地税局传输当月扣缴数据,地税局在5日至15日之间扣费责征收后,缴费登记、申报都在地税局进行,流程也改变为每个月1日至15日为申报时间、15日至28日为扣费时间。市民可在下一个月初打印账单,届时若扣费不成功再行办理补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