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内容方面存在着冲突的话,应当是以时间在后的为准。财产分割协议,是产权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如果在生前相关财产已经分配,并且已经过户到相关权利人名下的,则不再属于产权人的财产,在遗嘱中没有分配的权利。
2、如果在产权人生前财产未进行分配的,去世后以其所立遗嘱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分配。
3、立有多份遗嘱的,以日期在后的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
一、民法典中遗嘱公证是否可以变更
遗嘱公证可以变更。但是需要通过新的遗嘱公证来变更以前的公证遗嘱。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延伸内容】公证遗嘱撤销1、
二、经过公证的遗嘱可以更改吗
可以。存在经公证的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人可以再次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对原有公证遗嘱进行修改。遗嘱人通过重新公证一份公证遗嘱将原来的那一个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变更,如果在遗嘱公证了以后,又再一次办理了另外一份公证遗嘱的话,那么这个时候两份遗嘱中内容冲突的部分应该依据在后的公证遗嘱中的内容为准。这实际上也就是对之前那一份公证遗嘱进行的变更和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