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具体的情况究竟是怎样的。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
2、对这一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直接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而不论其是否包含税金。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2、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3、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4、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财产权属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经财政部批准不交税其他凭证。
5、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票据(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6、印花票据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票据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票据不得重用。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7、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票据。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印花票据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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