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在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方面,如果发现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存在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可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一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如果逾期未履行,相关单位或个人将面临罚款的处罚。具体来说,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情节轻重,罚款数额也不同。通常来说,罚款的数额是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酌情决定的,最高可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如果违法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则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强调的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是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能够有效保障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合法权益。因此,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认真履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避免可能面临的罚款或其他更严厉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如果逾期未履行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