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公司借款是不是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

律师回答
摘要:股东向公司借款不算抽逃出资,需按法定程序进行,签订借款协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六十八和六十九条,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借款人应提供真实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1、股东向公司借款如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则不属于抽逃出资。双方应当签订借款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明显违反一般商业规则的时候,才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延伸阅读
判断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资金挪用的依据和标准
判断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资金挪用的依据和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考虑借款的性质和目的,是否符合正常商业交易的特征,是否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必要性。其次,需要审查借款的金额是否合理,是否超出了公司的资金需求范围。还需要关注借款的期限和利率,是否与市场上的常规借款条件相符。此外,还要考虑借款是否经过适当的程序和决策,是否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最后,需要综合考虑借款与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的关系,是否对公司的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了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判断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资金挪用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判断。
结语:根据法定程序借款的股东不属于抽逃出资,需签订借款协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在到期时归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除非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根据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提供真实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判断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资金挪用需综合考虑借款性质、金额、期限、利率、程序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等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股东向公司借款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吗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是抽逃出资

股东在成立公司时借回注册资本或以借款委托投资名义抽回资本且不返还公司,可能构成抽逃出资,需综合权衡股东主管方面。...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是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怎么认定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是程序正当,是不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的。但是不能借款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双方应当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借款合同订立的程序有哪些借款合同订立的程序:1、...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认定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包括全体股东同意、签订协议、依法履行义务等,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公司和债权人利益。若涉嫌抽逃出资,需综合权衡股东的主管方面。若在成立公司之前就计划将注册资本借回,或以借款名义抽回注册资本并长期挂账不返...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能不能视为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视为抽逃出资根据严重程度来认定。股东向公司借款,符合法定程序的,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合法借款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目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等。比如股东贷款不违反公司章程,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履行...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本文讲述了在公司成立后,股东或出资人通过非法手段将他们所缴纳的出资部分或全部暗中撤回,但仍保留其原有出资份额和股东身份。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要看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长...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算不算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为抽逃出资根据情况而定。股东向公司借款,符合法定程序的,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合法借款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目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等。比如股东贷款不违反公司章程,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履行法定程序...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视为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要符合法定程序,才能算合法借贷。如果被认为是抽逃出资,要考虑股东的主管方面。如果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注册资本借回或抽回,不返还公司,就涉嫌抽逃出资。...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视为抽逃出资

法律分析: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认定抽逃出资 这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公司刚刚成立尚未开展经营,或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时,股东即将相当于出资的款项借回,虽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率,但仍应视为抽逃出资,只有在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充分、有对外清...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视为抽逃出资?

律师分析: 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认定抽逃出资 这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公司刚刚成立尚未开展经营,或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时,股东即将相当于出资的款项借回,虽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率,但仍应视为抽逃出资,只有在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充分、有对外清偿债务...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能视为抽逃出资吗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视为抽逃出资根据严重程度来认定。股东向公司借款,符合法定程序的,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合法借款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目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等。比如股东贷款不违反公司章程,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履行...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属于抽逃出资吗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是抽逃出资,只有违反规则且金额较大才算。抽逃出资是指股东撤回出资但保留股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违法行为。...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应符合法定程序,包括程序、内容、用途和债权债务关系等。借款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订借款协议,依法履行权利义务,还本付息。借款额不应超过股份、时间不宜超过1年,需财务账务处理,不得有损于其他股东、公司和债权人利益。如认...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构成抽逃出资。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至于什么情况下向公司借款会构成抽逃出资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实践确定。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但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查看全文

股东是否能向公司借款构成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符合条件的,可以构成抽逃出资。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损害公司权益的,应当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借款这样算是抽逃出资吗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为抽逃出资根据情况而定。股东向公司借款,符合法定程序的,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合法借款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目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等。比如股东贷款不违反公司章程,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履行法定程序...查看全文

股东向公司的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法律分析: 股东向公司的借款未必会构成抽逃出资。所谓的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