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账簿设置:一般账目有以下几种,可以有选择的建账目或增加其他账目。
1、总帐,用于核算所有科目。三栏明细帐 (按科目汇总表)
2、银行日记账,用于核算银行存款。专用帐簿
3、现金日记帐,用于核算库存现金。专用帐簿
4、明细分类账,用于核算应付工资、待摊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不需要单独设立帐簿的会计科目。三栏明细帐
5、管理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管理费用,登记管理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6、营业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营业费用,登记营业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7、财务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财务费用,登记财务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8、固定资产明细帐,用于核算固定资产,登记固定资产原值和每月折旧情况。固定资产明细帐
9、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明细账,用于登记往来单位的应收应付情况。三栏明细帐
10、应交税金最好也单独立一本多栏明细帐(销项、进项、已交税金、税金转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