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在陈述或答辩时,抓住根本要点,比如分局事实,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等,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给法官留下确实不适宜再成为夫妻的主观印象。
二、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双方的地位基本平等,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冷静并控制好情绪实,对方陈述的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记得要有理有据的反驳。
最后陈述可以围绕具体的如家庭经济情况、有无法定的离婚事由比如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陈述词不在于文字,关键在于给法官留下的态度与具有证明力的证据。
一、出庭说话注意事项
首先,原告要勇于面对,树立良好的心态。法庭其实是一个通过沟通、辩论解决纠纷的场所。所以,原告要知道沟通或者辩论规则。要熟悉法庭庭审流程,了解相关的专业术语,知道法官和律师在说什么,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应对。其次,要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法官指挥,在法官或者对方说话时认真倾听,不插话,不抢话,尊重他人说话的权利。在庭审的各个环节,法官询问或要求当事人陈述意见时,都会明确是要求原告还是被告回答。如果法官在某一环节,或对某一问题没有询问原告意见,原告确实有需要陈述的,可以向法官提出,得到同意后再陈述。再次,原告作为当事人,要围绕起诉的事实、请求及证据说话,不要答非所问,说题外话。在陈述案件事实或辩论时,要自信、坚决,简洁明了,做到冷静、理性,不冲动,说话有条理,逻辑清晰,观点明确、不含糊。当事人的陈述允许带有感情色彩,但要自然、恰到好处,切忌情绪化,否则将适得其反,容易影响法官对其信任或好感,影响法官对事实的判断。
二、明天开庭我是被告让开庭应该怎么说
作为被告方在法庭上一定要认真对待法官的提问,千万不要感情用事。回答法官的问题要简明扼要,准确把握问题的实质进行回答。否则不仅会被对方抓住把柄,还会给法官造成不良的印象。被告方上庭后,首先稳定自己的情绪,注意谈吐,不说脏话、气话,不抢话、插话,当需要你发言时再表达自己的观点,如果有律师陪同,则由律师为主陈述你的观点和证据,如果需要补充,请三思而后“言”。被告方在庭上不能接打电话,不能随意发言等,总之,法庭是讲道理的地方,法官安排你发言的时候你才发言,别人发言的时候,你就算有再大的意见,都要等对方说完了,法官允许你发言的情况下才能说。在法庭上不听从法官的指挥,就是违反法庭纪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