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共有重大项目12个,中新天津生态城、爱琴海购物公园商业综合体、中新天津生态城鼎辉商业项目、现代城国金购物中心、熙汇广场工程、西青万科华侨城商业综合体、静海万达商业项目、东丽万达广场、东丽融创城商业综合体、和平印象城整体改造提升、环宇城商业综合体、东丽爱琴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