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的地方能办离婚证。法律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所以夫妻二人可以在当初领取结婚证的地方领取离婚证。
一、结婚证弄丢了该怎么办
结婚证弄丢了可以补办结婚证。需要的程序:
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有户口簿,身份证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
3、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仍存在于各区县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到首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领取新证;
4、登记结婚两年以上的夫妻,如果想补办结婚证,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看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当天即可领取新证。
二、异地再婚领结婚证需要什么
结婚证不可以异地领取,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离婚证。
三、结婚证丢失如何补办?
夫妻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有: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第六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