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是:
一、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最少5个人,80%是农业户口)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收费内容:不收任何费用。
二、公安局制定刻章: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费400元上下。
三、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10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四、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收费内容: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五、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收费内容:不收任何费用。
六、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收费内容:不收任何费用。
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
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农业等有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