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不仅造成了“被征收人”财物的毁损,也给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严重抹黑,有些在地区甚至全国都造成了恶劣影响。由此可见非法执行强拆者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强拆的组织者应承担主要责任,其中公务人员同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按其触犯的刑律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拆迁公司强拆,是否构成犯罪
拆迁公司实施强拆可能构成犯罪,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强拆应当程序合法,在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强拆。房屋被强拆后,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都因房屋灭失而成为不可能,拆迁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经济损失。
强拆违章建筑是否构成犯罪
强拆违章建筑不构成构成犯罪。违章建筑是可以被拆除的,一般由法院判处强制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非法强拆可能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强拆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民的居住用房或商业用房,不仅自身价值较高,而且通常还存放着被拆迁人的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上法条说明,非法强拆有可能构成犯罪。
强制拆迁是否构成犯罪
强制拆迁可能会构成犯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公安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是否构成犯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
(二)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
(三)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四)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