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主要问题有: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
4、被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
5、进行土地调整的承包地;
6、因子女结婚分户的承包农户;
7、因离婚分户的承包户;
8、人员变动的情况的承包户;
9、主动放弃二轮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户;
11、不符合分田条件的农户;
12、有家庭人员死亡的承包户;
13、代种他人承包地的承包户;
14、已承包到户集体土地;
15、采取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承包户;
16、进行综合整治的土地;
17、出现历史遗留纠纷的土地。
农村土地纠纷的内在原因有哪些
1、村集体或村干部对村民利益的侵害。有的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中手续不完备造成不必要的失误,履行中又漠视农民权益成为纠纷产生的重要因素。有的村干部在发包土地时“暗箱操作”,引起群众不满。有的是在履行过程中常常因为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旧班子之间或村干部之间有矛盾,导致现任村委会否认原合同,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导致纠纷发生。
2、村民对村集体利益的损害。有的村民未按约履行承包合同造成纠纷。有的承包户以低价承包,又以高价擅自转包,从中坐收渔利。有的村民不遵守合同约定,故意拖欠承包费,制造各种事端,致使村干部催收困难。有的承包户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合同约定破坏土地和林业资源,损害集体的利益。
3、村民之间的土地利益纠纷。有的村民依仗各种权势力或者力量,强行挤占他人土地。有的村民在耕种自己的土地时,侵犯其他村民的各种利益。在村民土地纠纷中最多的往往是地界纠纷,这种纠纷大多由于历史原因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而难以解决。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原因有:
1.土地承包权不清。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间的纠纷可以归结为承包权不清引起的经济纠纷。
2.农民缺乏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在生活实践中,大多数农民不熟悉土地流转的方式,大多采用口头协议形式,缺乏必要的书面形式。
3.行政干预、权力滥用侵蚀农民利益。很多农村土地纠纷产生是因为村级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滥用,损害农民利益。
4.管理机制不健全。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解决方法是:
1.明晰产权,协调利益关系。明晰的产权关系和产权各项权能主体权利义务范围的明确界定是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前提。
2.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完善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制度,制定合理可行的农地补偿标准。
3.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增强其再就业能力。
4.进行适当的就业安置,稳定承包关系。
处理好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方式都有什么?
如果农村土地确权中出现纠纷的处理方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1、历史方面。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相当数量受害妇女还存在男尊女卑、夫权等观念。
2、经济方面。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导致部分妇女经济不独立。
3、思想方面。在社会转型期,受各种腐朽思想影响。
4、素质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文化低,不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5、社会方面。社会控制乏力是导致家庭暴力升级的重要原因,表现为调解家庭矛盾、家庭纠纷的社会调节机制不健全。
农村离婚土地确权规定
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土地确权时,应确权为当事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