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确实有传染病,无法正常收监。对急性传染病患者不予羁押,一般的传染病显然不能一概纳入急性传染病之列。至于哪些疾病属于急性传染病,首先应当参考专业机构的医学认定,其次,要考虑这种疾病是否病情危急,如不及时救治会严重危害嫌犯的生命健康。如该嫌犯所患疾病根本就不属急性传染病,看守所则不应以该条为由不予收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