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对于拘留后提请批捕:
1、一般在拘留后3天内被逮捕。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天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
2、对于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天;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