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能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即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