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法律效应。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之间。赠与合同的生效不以公证为基础,也不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与受赠人协商公证的,意味着自治。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任意撤销权。因此,赠与合同不公证也可以有效,但不能随意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