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4)同意使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形式;
(5)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目前仍在缴存公积金,才有资格申请。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大修自住住房等,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