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抗辩的提出方式,当事人既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但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能进行释明或主动适用时效抗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