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使有遗嘱是否也有部分会按法定继承处理
1、即使有遗嘱也可能有部分内容会按法定继承处理。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遗嘱继承人因伪造遗嘱而丧失继承权,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以及遗嘱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了放弃继承的表示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二、遗嘱公证后还可以反悔吗
1、遗嘱公证后可以反悔。遗嘱公证和其他遗嘱的效力相同,法律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不可动摇的效力。对于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