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山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及医嘱、门诊病历、购药清单等证据综合认定
2.误工费
(1)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80元/天×误工时间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或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受害人日均工资×误工时间
日均工资按照每年365日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当事人不能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状况的,护理费参照120元/天的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营养费计算标准为50元/天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9.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2.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