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学校拉帮结派犯法吗
情节严重的话,应当算作校园欺凌。
发生在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利用体能、人数或者家庭背景等条件,蛮横霸道、恃强凌弱,通过以下方式蓄意或者恶意实施欺负、侮辱,侵害另一方身体、精神和财物的行为:
(一)在班级等集体中实施歧视、孤立、排挤的;
(二)多次对特定学生进行恐吓、谩骂、讥讽的;
(三)多次索要财物的;
(四)多次毁损、污损特定学生的文具、衣物等物品的;
(五)实施殴打、体罚、污损身体等行为的;
(六)记录、录制、散布实施欺凌过程的文字、音频、视频等信息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欺凌行为。
二、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伤害该怎么办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须证明教育机构具有过错,否则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
2、该人身损害是因教育机构内部的人员(老师、其他工作人员、在校学生)或者管理瑕疵造成的,教育机构直接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3、该人身损害因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教育机构以外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1)举证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中教育机构对限制行为能力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在举证责任上,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监护人不能举证证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只要能够证明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了这些职责,使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就要承担责任。
(2)教育机构责任承担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是对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权,造成被侵权人死亡、伤残等多种直接后果,同时也可能导致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造成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
(3)赔偿的项目
a、死亡赔偿金。主要有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赔偿。
b、残疾赔偿金。主要包括:残疾赔偿被侵权人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用具补助费、医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c、医疗费与康复费赔偿。
d、护理费。
e、交通费。
f、营养费。
g、住院伙食补助费。
h、误工费。
i、精神损害赔偿。指对精神痛苦、肉体疼痛和其他严重精神反常等损害后果的赔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