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在交叉路口不按照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车道的,扣三分,罚款200元;如果出现在交通信号灯等候车道上,有闯红灯行为的,将产生两种违法行为,即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车道行使,计六分,罚款400元;
2、如果在不允许转弯或掉头、又没有设置标志牌的路段,车道上有黄色禁止标线的,扣3分,罚款100至200元,对于该规定各地有差异,以当地规定为准;
3、违规进入专用车道,包括公交车专用道、特定车辆专用道、非机动车道等,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扣3分,罚款100至200元,对于该规定各地有差异,以当地规定为准;
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高速公路上未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扣3分或处20元以上及200元以下的罚款;
5、如果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情况但处于没有引导车道的交叉路口中行驶的,处警告和罚款。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八至十二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