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行政处分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提出申诉。对于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议申请,不在复议机关的受理范围之内,复议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_x000D_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_x000D_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