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子女轮流抚养判决书应该包含如下问题:_x000D_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_x000D_
(2)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_x000D_
(3)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_x000D_
(4)应该包含的其他问题。
法律依据:_x000D_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_x000D_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_x000D_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_x000D_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_x000D_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_x000D_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_x000D_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_x000D_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