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其是真实的、客观的、合法的。当事人在提交原件、原物确有困难时,可以提供复印件、照片等作为证据,但是复印件、照片的证明力相对原件、原物较弱。
一、合同丢了复印件起作用吗
合同原件丢失,复印件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是当事人最好请求对方在复印件上签字或者盖章,以免发生争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借条拍照片可以当证据吗
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明效力较低;应提供谈话录音、证人证言、银行汇款凭证等对借贷事实予以佐证。
借条是书证,应当提供原件。借条复印件、借条的照片均非原件,其证据的真实性极弱,不易被法院采信。还要通过佐证的方式来形成证据链,比如银行转款记录,借款时或催款的短信及通话录音等。
三、资料丢失需要复印件存档吗
资料丢失需要复印件存档。原件丢失复印件有效,合同原件丢失,只有复印件的,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影响,合同仍成立的。但若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而需向法院起诉时,对方对合同复印件不认可的,则丢失方因不能提供合同原件,会对其主张权利产生不利影响。对于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