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的证件有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声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双方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也没有配偶,并且双方之间没有不能结婚的血缘关系就可以去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_x000D_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_x000D_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_x000D_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_x000D_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_x000D_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_x000D_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