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般来说污染环境罪属于过失类犯罪,如果故意污染的话,可能会定其他罪,比如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就如同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性犯罪一样,如果故意开车交通肇事,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污染环境罪是故意还是过失是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来判定的,同时不同的情况还得了解污染环境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六)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七)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八)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一百万元以上的(九)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十)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十一)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十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十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十四)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十五)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十六)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七)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十八)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第二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四百零八条规定的行为,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十项至第十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第三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一)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三)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五)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六)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七)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八)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九)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十一)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二)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十三)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