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不用本人到场。申请注销时,需要的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4、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法律依据】: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