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但是可以申请诉讼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老公癌症晚期你会离婚吗
癌症不是法定离婚理由,但可以提出离婚。但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
二、孕妇离婚赔偿问题
孕妇离婚可以要求补偿的四种情形:
1、对方重婚;
2、对方与他人同居的;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三、婚前隐瞒精神病可以胜诉吗
婚前隐瞒精神病不算骗婚。一般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是婚前隐瞒精神病的,婚后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