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的,一般情况不能直接上市进行交易。如果购房人因为特殊原因确实想要出售房屋的,则应该由政府根据原价格并且还要考虑折旧以及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满五年以后,购房人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的价款,政府可享有优先回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