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新冠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各种法律问题和纠纷也随之而来。《指导意见(三)》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类法律纠纷和民商事案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司法指导意见。其中包括:优先审理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生命安全、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案件;鼓励采用在线庭审等方式进行审理;严格依法惩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妨害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指导意见(三)》的发布,充分体现了最高法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的决心,也为企业和公众守法经营、维权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当事人有协议达成的和解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可以确认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调解书应当写明达成和解的内容和效力以及当事人违反达成和解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