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发票丢失,不属于很严重的问题,只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就能够补救。
销售方去主管税务机关请求其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然后将该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两份,加盖单位的发票专用章。然后一起交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根据提供的发票复印件和《证明单》认证抵扣、记账。
2、如果是丢失的增值税发票是未开具的那么是很严重的。因为丢失的未开具的专用发票是空白的,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根据相关的规定,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因此,如果发现空白发票丢失,无论是增值税发票还是普通发票,要在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