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人签字也生效的。
1、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双方的亲属,或者朋友,在事故现场了解情况了,受事故责任者的委托办理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事宜,那么在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就是有效的。如果是没有受事故责任者的委托签字,那就是伪造了,自然无效。
2、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只有简易程序的才必须是双方签字,签字后觉得划分的责任比例不合理,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还可以起诉,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所以签字的问题不是什么重要的环节。
3、正式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事故双方当事人签字就生效的。交警在通知双方去取事故责任认定书时的签字只是在一个文件送达的通知上签字,证明你拿到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你责任认定的内容不管你是否同意,都生效的,拿到正式认定书后,不服的,还是可以申请复议,复议不满意的,只能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一、交通事故复核过后是否就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了
交通事故复核后能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最后的结果。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
1、如果对交警认定的责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如果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的,则可以申请交警组织双方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3、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超过部分再由对方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对责任划分没有异议,接下来就是赔偿损失的问题了,双方都有责任、也都有财产损失的,可以要求交警进行调节,就赔偿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互相赔偿损失就结案了。如果在交警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那就只能是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了,双方任何一方起诉都可以,起诉的时候要把车辆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法院审理后,下达判决书,双方对判决没有异议的,按照判决书执行,这起事故就结案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