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身份证丢失之后,补办身份证需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补办,补办时需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进行身份证补办。补办的过程需要重新拍照,并且需要缴工本费,到时拿着回执就能到办证的公安机关出领取新的身份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