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是指当一审法院认为自己无权或不便审理某项案件时,将该案件移交给另外一个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该程序通常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属于司法活动中的一种程序性处理,并不是针对判决内容的争议。因此,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裁定,一般情况下是不予上诉的。但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司法救济,如起诉违法裁定、申请再审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院非依职权移送管辖而偏离了其管辖权范围,如主观错误或者超越职权等行为,则当事人可以对该判决提出上诉。因此,在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况下,当事人需理性对待,遵守法律程序,寻求其他合适的司法救济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 一审法院对管辖权的异议作出裁定。裁定不予上诉,但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