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对未包括在审查范围内的出口经营者的倾销进口产品,需要征收反倾销税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对其适用的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反倾销税计算公式: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计算程序:
(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2)根据反倾销税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
(3)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寒冬价格;
(4)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向折算成人民币;
(5)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反倾销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