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置记录:报行为可以是受害人自己做出的,也可以是听到或是见到家庭暴力的邻居做出的。置察会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详细询问事发的具体情况,并将双方陈述的记录下来,这就是报曾记录。这份报警记录是反映存在家庭暴力最好的证据,由于是公权力机关做出的,证据效力比较赢(2)验伤报告: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3)证人证言:居住在经常发生暴力家底旁边的邻居,一般对暴力情况都会有几分知情。可以请知情又愿意作证的邻居,到法庭上作证,该证人证言会成为指认家庭暴力很好的证据(4)认错书:施暴者施暴后,通常会有一个悔过的表现。这时,他们会写下悔过书,保证不再动手,来乞求受害方的原谅。施暴者写的认错书会成为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受害方一定要妥善保存,在认错书中,最好让施暴方写清楚家庭暴力的次数和时间,这样更加方便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一、离婚家庭暴力应该怎么收集证据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是邻居等。(二)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作出出警记录,警方通常会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六)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二、怎么样才算是家暴的证据
如何搜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1)派出所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可以报警,请求警察的帮助。如果有一天对家庭暴力忍无可忍需要依法追究对方责任时,这些报警记录和询问笔录就是最好的证据。
(2)邻居的证言。遭遇不可容忍的家暴时一定要说出来,譬如让熟悉的邻居知道发生的暴力,这样,一旦需要诉讼,邻居的证言就是有价值的证据。
(3)悔过书、保证书等书面材料。出于多种原因,家暴往往会持续一段时间,期间,施暴者的保证书或悔过书之类的书面材料也是诉讼时的有效证据。
(4)能证明现场状况的录音、录像等资料也是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