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地是如何规定的
1、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地的规定为: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合适的,则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二、毒品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毒品犯罪包括以下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合适的,则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处理毒品犯罪的时候,必须依据法律并结合具体案情,这样才能比较准确的对行为人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