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一、秘密级文件保存期限
根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规定:
(1)绝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为30年。
(2)机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为20年。
(3)秘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为10年。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可见,长期为10-30年,永久就是一直都是保密的,只要没有现行最高国家机关解密,那它就要一直保密。一般只有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才会有这样的要求。
二、已开具但未经认证的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已开具但未经认证的发票丢失的处理方法如下: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保留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备查;
2、丢失扣除联的处理,专用发票发票可以用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专用发票发票可以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复印件保存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
三、商业秘密有效期是几年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是无限期的,应该永久的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是一项法律义务。即使权利人与义务人未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商业秘密未被披露且仍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该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该商业秘密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知悉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期限届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九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