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科报销三个月是因为医保有关政策规定的。根据医保有关政策规定如下:
1、参保人员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医疗保险基金仅支付其发病后六个月内的物理、康复治疗费用;因其他疾病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医疗保险基金仅支付其发病后三个月内物理、康复治疗费用。参保人员手术后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上述时限自手术后开始计算;
2、本通知中物理及康复治疗项目计量单位“部位”的概念为:四肢以肩、肘、腕、髋、膝、踝关节为界划分部分;躯干划分为颈、胸、腰、骶四个部分;头部为一个部分;
3、因脑瘫进行康复治疗的,其发生的康复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范围的,3岁以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年支付不超过6个月;3岁以后,每年支付不超过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