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夫妻双方是可以代签的,因为婚姻续存期内取得的房产属于共同房产,不管是任一方签订合同,双方都是拥有产权的,不过房产证会出两本,主贷人拿得是房屋所有权证,共同借款人拿的是房屋共有权证。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不能代签的,比如丈夫出资给妻子买房并约定房产是妻子所有,妻子作为受房者,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签合同。
一、丈夫瞒着妻子卖房妻子能收回房权吗
丈夫瞒着妻子卖房的,如果卖的是夫妻共同房产的,则妻子有权要回来;但如果买方不知道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就将房子出卖了,主观上是善意的,且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的,则妻子不能要求买方返还房子,因为此时买方构成善意取得,妻子此时只能要求丈夫给予补偿。
如果丈夫卖的是其个人房产的,则妻子也无权追回。
二、房屋按揭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屋按揭离婚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做出处理,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