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证是由哪些单位签发哪些单位执行律
1、拘留证应当由公安机关签发,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拒绝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2、《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被刑事拘留后是否会被判刑
1、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
2、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在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后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3、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4、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综上所述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事拘留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是针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限制其人身自由,以此来配合案件的调查。刑事拘留之后,到底会不会判刑,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确定。若查明犯罪嫌疑人确实触犯刑法的。是需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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