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借贷做担保需要谨慎,因为这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按照《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建议你想办法让借款人尽快还款,不然你要承担责任。一定要催促被担保人还款,否则本人将受到一定的损失。如果法院判决后,你履行了担保义务,你可以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建议您找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保证自身权益。
1、一般担保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章的权利。
2、连带担保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法律合同规章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合同中没有写明是哪种担保模式,则默认为是连带担保。
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章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以上相关情况仍不清楚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担保人的妻子有责任嘛”的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