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但是,如果需要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诉状的,则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