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身份证正面:从证件的定位来说,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字样为正面。内容以长城图案为背景,左上方印有“国徽”、“证件名称”、证件下方印有“签发机关”和“有效期”。身份证反面:以彩色花纹为背景,右侧印有“持证人照片”,左侧依次印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证件最下方印有“公民身份证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